在罗斯福当政的年月,这些无论如何不是政治讹诈的独一无二的例子。标准课本提供了水门事件和尼克松滥用职权的全部细节(确实应该这样),但是关于作为此类勾当的先驱人物的罗斯福,却只字不提。芝加哥贫穷的神父詹姆斯·吉利斯(James Gillis)主办的保罗会天主教广播电台,批评罗斯福的法院改组计划,美国通信委员会就把这电台的执照拿走了。早在1935年,罗斯福就要求联邦调查局开始对各种各样的保守组织进行调查,在那十年的后半段,还秘密地搜集证据(当然是一无所获),要证明反对美国参与二战的“美国第一委员会”的那些显赫成员拿了希特勒的钱,这个委员会也被照习惯污蔑为纳粹和叛徒。
法院告诉罗斯福,别那么急
想起美国历史上有那么个时候,还是叫人心里热乎乎的,其时像罗斯福新政的那种项目,根据宪法,实际上遭到了批评。20世纪30年代,最高法院也有足够多的大法官,坚持对宪法进行诚实的解释,像《国家工业康复法案》和《农业调整法案》这样的计划实际上被宣布为违宪。
不需要说,法院的裁决激怒了罗斯福。他公然指责高法的“九个老家伙”,说他们对宪法的解释只适合于“骑马生臭虫的旧时代”。但是,除了指责,他还走得更远。1937年,罗斯福建议:最高法院的大法官,凡是到了70岁的,如果不辞职或者退休,那就要补新的法官。由于当时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有六位都过了70岁,那么这项建议立法将允许罗斯福另外加六位大法官到最高法院中。
起先,这位总统试图声称他的计划仅仅是有意为年老的大法官提供帮助,但是连他自己的一些支持者都遭到了这个明显的谎言的羞辱。最后,罗斯福对自己的意图更加直言不讳:他相信目前的大法官班子和过时的法学牵扯不开,对宪法的一种更灵活的看法需要引进到最高法院,以确保他的新政项目。
对这项计划的反对是强烈的,甚至罗斯福的许多民主党同伴也反对。谢天谢地,这个法案被驳回了。但是,罗斯福对法院的恐吓或许已经发生了效果。特别是,有人怀疑总统的压力可以解释为什么欧文·罗伯特(Owen Roserts)大法官突然在自己的决定中对这个政府变得友好得多了。然而,原来罗斯福毕竟有机会影响法院,哪里需要如此粗鲁的操作。在其后的四年里,这位总统有本事在法院里填了七个空缺,有人辞职了,有人退休了,有人死了。
新法院是个什么样子
一旦罗斯福在这个新法院打上了自己的烙印,新法学是个什么样子呢?参看一下1942年的“韦克特诉费尔本案”。法院裁定:在自己的地产上为自己家用而种小麦的农场主,落在“州际商业”这个名堂之下,在宪法的州际商业条款之下服从联邦的管理。家产的小麦,用法院的话说:“为种植小麦的人的需要所提供的小麦,将以其他方式反映在自由市场的购买行为中。在这种意义上的自家种植的小麦,就与商业中的小麦进行竞争。”有人为自己供应小麦,由于他不是从市场上买的这小麦,他因此就影响州际商业。在这个标准下,任何东西都有资格影响州际商业——因此就得服从联邦政府的管理。
法院成了为联邦政府的行动提供合理性的工具,成了把各州置于俯首听命境地的工具。在1939年的“古林诉华莱士案”中,法院暗示联邦政府可以把它的权力扩大到任何可能对“全民福利”有好处的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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