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12日星期二

为什么需要议事规则?

议事规则诞生的目的,就是要让会议能以最好的方式完成自己的使命。那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,有一件事情就非做不可——就是要对个体的行为进行限制!离开了规则,每个人都自由行事,结果就是每个人都得不到真正的自由。在规则不受尊重的地方,更是要先努力建立规则,否则真正意义上的议事就无法实现。

规则是不是最好的,是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最合理的,这一点还不是最重要的。有规则可依比规则是什么要重要得多。只有有了规则,组织的决定才能够协调一致、前后统一,不会随着领导人的反复无常而反复无常,也不会被某些人的强词夺理所操纵左右。对于一个严肃的组织来说,必须时刻维护自己的秩序、尊严和规范。

罗伯特曾指出,“民主最重要的目标,是要让强势一方懂得,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自由、完整、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;同时要让弱势一方明白,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,就应该体面地让步,把对方的观点作为全体的决定来承认,积极地去参与实施,同时明白他们仍然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势。”

强势的一方有一种倾向,就是会想尽办法压制弱势一方意见的表达,这是基于什么逻辑呢?就是“要防止妖言惑众”的逻辑,认为大众是容易受迷惑的,所以要肩负起为大众辨别是非的神圣职责。其实,真理正是掌握在大众手中,我们一直以来的精英意识需要改变了。

英国的议会经历了几百年的曲折,才从追求“一致通过”发展到今天的接受“多数通过”,正是因为人们认识到对“一致”甚至是“基本一致”的追求本身就会变成一种独裁。在一个追求“一致”的组织里,各种错误的感情——不愿被人视作反对领袖,不愿因说出了不同意见而遭到歧视,不愿被人说成是集体团结的障碍——自然导致在“全体一致”的假象下,做出的却是无人真正满意的决定,也就没有人真正愿意去实施这些决定,没有人真正愿意为这些决定负责。罗伯特看到,多数原则,加上公开明晰的辩论原则,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得出符合整体利益的决定。只有真诚的说服和对议事规则的娴熟应用,才是正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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